王灿发教授云端讲座现场
7月29日上午,由太阳成集团tyc7111cc、研究生院主办的黄岛文法讲坛第二十一讲暨暑期研究生云端学术大讲堂第六十一讲以远程视频会议形式开讲。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法学分会会长、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中国政法大学环境法研究基地主任、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生导师王灿发教授应邀做题为“气候变化与环境法的新发展及其对法律学科的影响”的学术讲座。讲座由太阳成集团tyc7111cc院长王学栋教授主持,法学系师生以及环境法学者和实务届专家100余人在云端聆听了讲座。
本次讲座从气候变化可能引发的一系列自然灾害与世界气候利益格局变动开始,讲述了气候变化及其对人类社会的影响,王教授指出气候变化将对国际政治、经济格局产生重要影响,政治诉求不同的国家会为维护传统能源利益而站在一起。在气候变化对环境法影响的问题上,他认为以应对环境污染和破坏为主的原有环境法体系将逐步转变为以低碳经济为基点的新环境法体系。此外,气候变化将促进法律原则和制度的转型,保护优先原则向环境优先原则转变,预防为主原则向风险预防原则转变,达标合法原则向不得恶化原则转变,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等制度将得到发展。
气候变化的影响并不仅仅限于环境法领域,对于整个法律学科都将产生深远的影响。王灿发教授从行政法、民法、刑法、国际贸易法和国际法等多个方面展望了气候问题将会引发的法律原则和制度的变化。他指出,在行政法方面,气候变化使得行政权将更多的介入民事领域,排污许可制度将得到进一步的发展。在民法方面,所有权绝对、契约自由、过失责任这三大传统民法原则将受到更大的冲击,所有权的客体会进一步扩大。在对国际法的影响上,他认为气候变化将对国家主权原则带来挑战,而气候正义或将成为法律原则。最后,在谈及“气候变化——我们做什么?”这个问题上,王灿发教授认为,一方面年轻的法律学者应当积极应对挑战,创新法律研究;站在制高点,领跑新领域;紧密结合实际,理论为实践服务。另一方面,中国法律应在全面审查现有法律规定是否符合低碳要求的基础上,制定应对气候变化法和低碳经济促进法,建立一整套低碳经济法律制度,并加强法制宣传,提高人们的低碳经济法律意识。
在互动环节,针对与会师生提出的巴黎协定、共同但有区别原则以及环境保护法与气候变化法的关系等相关问题,王灿发教授旁征博引、理论联系实际,发表了自己独到的见解。讲座最后,法学系主任孙增芹副教授为这次讲座做了总结性发言,对王灿发教授多年以来的学术造诣和学术品格表示敬佩,再次表达了对王教授的欢迎和感谢,期待有机会能够再次邀请王教授莅临学校传承环境法学术思想。本次讲座自此结束。
主讲人简介:
王灿发,中国政法大学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中国政法大学环境法研究基地主任,中国政法大学检察公益诉讼研究基地主任,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兼任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副理事长,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法学分会会长,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司法理论研究基地研究员。中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学科唯一被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予“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指导教师奖”的博士生导师。其学术成果曾获得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教学成果(高等教育)一等奖、司法部第二届全国法学优秀教材和科研成果奖一等奖等。曾参与国家和地方30多部环境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起草、审改和论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