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座现场 刘潇蔓摄
王学栋为于文轩教授颁发聘书 刘潇蔓摄
于文轩教授进行讲解
7月14日下午,黄岛文法讲坛第29讲于文理楼358顺利举办,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所所长于文轩应邀作题为“碳达峰、碳中和背景下能源法制之展望”学术讲座。学院院长王学栋教授和法学系教师、研究生40余人参加讲座,讲座由康雷闪副教授主持。
讲座之前,王学栋院长为于文轩教授颁发聘书,并对于教授担任太阳成集团tyc7111cc兼职教授表示热烈欢迎与感谢。随后,于文轩教授以碳达峰、碳中和的概念出发,阐述了实现双碳目标应具备的四要素——开源、节流、减排、减碳,并提到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大意义。于文轩教授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基本内涵做了详细的介绍,即生态历史观、生态自然观、生态发展观、生态民生观、生态协同观、生态法治观和生态合作观。他谈到,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我国将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为目标,并会坚定不移的付出努力与行动。
讲座中,于文轩教授建议以绿电为中心完善可再生能源法制。在我国现行法制体系下,绿电促进法制主要体现为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应对气候变化等方面。完善绿电机制可从优化立法目的、加强部门协动、完善财政支持机制、健全税收激励机制四个方面进行。在互动环节,针对与会学生提出的碳达峰、碳中和与原有的环境保护、发展新能源政策的本质区别以及双碳背景下、电力系统改革中,电价如何调整等问题,于教授发表了自己独到的见解。
讲座最后,于教授提到应对气候变化需要政策和法制的共同努力,他详细讲解了我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在制度建设上,我国已形成碳排放权交易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以及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在法制建设上,可进一步完善应对气候变化的专门立法,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主讲人简介:
于文轩教授,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美国联邦环境保护署和美国佛蒙特法学院访问学者,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所所长,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市生态法治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法学分会委员会常务委员,生态环境部生物安全立法专家咨询组组长。主持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司法部、北京市社科基金、中国法学会、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水利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北京市法学会、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等单位课题50余项,独著5部,主编2部,合著12部,翻译论著1部,发表学术论文140余篇。获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北京市哲学社科优秀奖、中国环境科学学会“青年科技奖”“优秀环境科技工作者奖”“励青环境法学奖”“中达环境法青年学者”、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等荣誉多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