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讲师
职务:法学系主任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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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猛,山东省济宁市人,中共党员,硕士生导师;山东大学法学博士;山东省监察法学会副秘书长;曾赴英国女王大学(QUB)留学,获国家留学基金委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留学资格。
《宪法学》、《西方法律思想史》、《法律文献检索与写作》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监察法学、环境能源法学、人权法学
1.2023年为全国人大基本立法《关于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的决定》提供立法建议,获全国人大法工委采纳。
2.2023年山东省社科规划研究专项《山东省生育支持体系的法治保障研究》,项目号:23CFNJ25,项目主持人。
3.2022年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创团队计划”项目《反恐立法与人权保障法律问题研究》,项目号:2022RW016,项目主持人。
4.2022年教育部中央高校基本科研经费资助项目《司法审查中的公共利益研究—以英国普通法、欧盟法及国际法为视角》,项目号:22CX06075A,项目主持人。
5.山东大学2020年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英国弱型合宪性审查研究》,项目号:61040061210000,项目主持人。
6.2017年青岛市法治政府建设理论项目《英国公权力主体研究》,项目主持人。
7.2023年青岛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青岛市法治化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构建研究》,项目号:QDSKL2301048,项目主要参与人。
8.2018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宪法与国际法关系研究》,项目号: 18BFX034,项目主要参与人。
1. Legal Order in the World’s Oceans——UN Convention on the Law of the Sea, The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Marine and Coastal Law, Vol. 36 (2021), 1/2. (SSCI)
2.《论我国社会救助应急法治的完善》,载《法学论坛》2021年第2期,2/2。(该文被国家智库“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收录为第227期成果要报)(CSSCI 法学类)
3.《论宪法解释中的隐含权力理论——基于宪法解释典型案例的研究》,载《山东社会科学》2021年第7期,2/2。(CSSCI)
4.《论民国时期的人权教育》,载《苏州大学学报(法学版)》2021年第3期,2/2。(CSSCI法学扩展版)
5. Fishery legislative reform towards Japan’s Fukushima nuclear wastewater discharge into the sea—A Chinese perspective, Frontiers in Marine Science, Vol. 10 (2023), 1/1. (SCI)
6. Legal Responses to Japan's Fukushima Nuclear Wastewater Discharge into the Sea—From the Perspective of China's Right-safeguarding Strategies, Heliyon, Vol. 9 (2023), 1/2. (SCI)
1. 2022-2023年中国石油大学(华东)青年教师上岗培训“优秀教师”(2023年6月)。
2. 山东大学优秀博士论文(2021年12月)。
3. 山东省省级优秀毕业生(2013年6月)。
4. 山东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优秀奖总分第一名(2018年12月)。
5. 山东大学 2017年度博士生一等奖学金、山东大学2018年度博士生二等奖学金、山东大学2019年度博士生一等奖学金、山东大学2020年度博士生二等奖学金。
6. 山东大学优秀研究生(2018年12月)。
7. 青岛市法治政府建设理论研讨会优秀成果奖(2017年11月)。
8. 山东大学法学院校友会理事(2013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