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岛文法讲坛(第56讲)】朱晓勤教授谈“以环境法学科为例谈谈跨学科研究”

发布时间:2024-11-20 作者:石锐,摄影:白玛曲吉 审核:刘清 发布:宋杰 浏览次数:14

 


 11月17日上午,黄岛文法讲坛第56讲于文理楼358会议室举行,厦门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朱晓勤应邀做题为“以环境法学科为例谈谈跨学科研究”的学术报告。讲座由太阳成集团tyc7111cc副院长刘清主持,法学系董岩副教授、谌爱华副教授及学院部分博士生、研究生参加本次讲坛。

 讲座伊始,朱晓勤以新文科建设为背景,以环境法学的跨学科研究为切入点讨论了法学学习中如何培养问题意识,以问题为导向并运用交叉学科的思维方式思考法学问题。她从环境司法的专门化、环境法学科的特点、为何进行跨学科研究、教学和科研实例和新文科建设五个方面进行深入浅出的论述。

 首先,朱晓勤以最高院发布的指导案例引入讲座主题,引导与会师生思考环境司法专门化的特征与必要性。通过介绍目前我国环境资源审判专门机构和组织建设基本情况,使与会师生对环境司法专门化有了更加深入、全面的认识。其次,她通过从综合性、科技性和兼容性三方面介绍环境法学科的特点,提出环境法基于解决环境问题而产生,具有问题指向性,并说明环境法学科的产生和发展打破了传统“纵向”部门法的法学学科分类方式,向以“解决社会问题”为导向的“横向”分类方式——“领域法”的方向转变。在新文科和新法科建设的背景下,随着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新兴复合领域的快速发展,学科间的交叉融合成为必然趋势,领域法学的兴起为跨学科交叉法律研究提供了更具包容性和灵活性的新路径。再次,她以文艺复兴时期的学科大融合为例,对为何要进行跨学科研究进行形象讲述,并进一步探讨跨学科研究中,“专攻”和“广博”的关系。随后,通过分享厦门大学交叉学科人才培养的教学和科研实例,她对打破学术壁垒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进行了更为深刻的阐述。最后,她再次强调交叉学科研究对新文科全面创新发展的重要作用,并对与会师生如何更好地适应学科发展新趋势提出了建议。

 讲座最后,参会师生与朱晓勤教授进行问答互动,围绕环境法学研究过程中将政策导向转化为法学问题导向的方法、研究生法学论文选题等问题展开深入交流。本次人文讲坛进一步加深了参与师生对于新文科建设背景下跨学科研究的理解,同时为学生论文写作指明了方向,对我院交叉法学教育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主讲人简介:朱晓勤,法学博士,厦门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环境与能源法律研究中心主任。曾在英国伦敦大学学院(UCL)法学院和美国华盛顿大学(UW)海洋事务学院访学,2013年作为富布莱特学者在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访学,入选福建省新世纪优秀人才。

 兼任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福建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福建省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案件咨询专家,厦门市政府立法咨询专家。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海峡两岸仲裁中心仲裁员,厦门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福建信实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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